· 【法规标题】卫生部关于印发规范活体器官移植若干规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卫生部 · 【发文字号】卫医管发[2009]126号 · 【颁布时间】2009年12月28日 · 【全 文】 卫生部关于印发规范活体器官移植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范活体器官移植,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部制定了《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卫生部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活体器官移植管理,确保活体器官捐献人和接受人的生命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活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仅限于以下关系: (一)配偶:仅限于结婚3年以上或者婚后已育有子女的; (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仅限于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三、从事活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要求申请活体器官移植的捐献人与接受人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由活体器官捐献人及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成年子女(已结婚的捐献人还应当包括其配偶)共同签署的捐献人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的书面意愿和活体器官接受人同意接受捐献人捐献器官的书面意愿; (二)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双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三)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能反映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 (四)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属于配偶关系,应当提交结婚证原件或者已有生育子女的证明;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从事活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身份证鉴别仪器并留存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从事活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摘取活体器官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收人按照本规定第三条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并确认其关系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 (二)评估接受人是否有接受活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必要性、适应证; (三)评估活体器官捐献人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捐献器官; (四)评估摘取器官可能对活体器官捐献人健康产生的影响,确认不会因捐献活体器官而损害捐献者正常的生理功能; (五)评估接受人因活体器官移植传播疾病的风险; (六)根据医学及伦理学原则需要进行的其他评估; (七)向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提出摘取活体器官申请。 五、伦理委员会在收到摘取活体器官审查申请后,应当召集由伦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和讨论,在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签名确认后,伦理委员会方可出具同意摘取活体器官的书面意见: (一)活体器官捐献人和接受人按照本规定第三条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其关系是否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 (二)活体器官捐献人的捐献意愿是否真实; (三)有无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形; (四)器官的配型和接受人的适应证是否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五)活体器官捐献人的身体和心理状况是否适宜捐献器官; (六)对本通知第四条第(四)项的评估是否全面、科学; (七)捐献是否符合医学和伦理学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存留完整的伦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备查。 六、从事活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在伦理委员会出具同意摘取活体器官的书面意见后,应将相关材料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回复意见实施。 七、在实施活体器官摘取手术前,应当由主管医师协助手术室工作人员再次确认活体器官捐献人身份。 八、完成活体器官摘取和器官移植手术后,负责活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当在72小时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向伦理委员会提交手术报告,包括活体器官摘取和移植简要过程、术中和术后是否发生不良事件或者并发症及处理措施等; (二)按照要求向相应的移植数据中心上报人体器官移植数据。 九、从事活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当保存活体器官捐献人的医学资料,并定期对其随访。 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规定,对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一)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的; (二)为不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捐献人与接受人进行活体器官摘取、移植手术的; (三)摘取活体器官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五条要求履行查验、评估、说明、确认义务的; (四)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擅自开展活体器官摘取、移植手术的; (五)完成活体器官摘取、移植手术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要求报告的; (六)买卖活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活体器官有关活动的。 十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活体器官移植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未能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导致辖区内器官移植工作管理混乱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十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肾移植的适应症、禁忌症1.1 适应症 原则上任何肾脏疾病引起的不可逆的肾功能衰竭均可考虑肾移植。在年龄上虽无绝对限制,但以18-45岁较为合适。 1.2 禁忌症 (1)全身散在恶性肿瘤; (2)顽固性心衰; (3)严重呼吸衰竭; (4)严重血管病变; (5)进行性肝脏疾患; (6)全身严重感染、活动性结核病灶; (7)凝血机制紊乱; (8)精神病。此外,患有溃疡病者,移植前需治愈。陈旧性结核病灶,移植后易激活,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虽不列为移植禁忌,但术后3年以上成活者为低,且死于肝病患者较阳性受者高5倍。因此,选择时对HBsAg阳性者应慎重。 2 术前指导与准备 2.1 术前指导 目的是让患者了解有关肾移植的正确认识,减轻对手术的不安,并使其在移植前具有良好的情绪和精神准备。 2.1.1 评估患者心理状况 据统计大约40%患者因病程长、疾病折磨产生了悲观失望甚至绝望的心境;99%患者肾移植的动机是希望从透析中解脱出来,象正常人一样生活;95%的患者希望手术一次成功;所有的患者都希望早日手术;90%的患者对疾病认识不足,对肾移植过程、排异反应、免疫抑制剂不了解;30%的患者看过有关尿毒症及肾移植的书籍;36%的患者因家庭支持差、经济困难,术前心理压力大:所有的患者都希望能有医护人员作术前教育和指导。由此可见术前指导的重要性。 2.1.2 教育内容 (1)消毒隔离知识的教育。如病房每日紫外线消毒2次,过氧乙酸擦地3次,保持个人床单位清洁,注意皮肤及口腔卫生等,由于尿毒症患者病程长、病情重,长期依赖家属耐心照顾,加上等待手术的一段时间还需行透析治疗,故应使家属建立无菌概念,避免增加病人感染的机会。 (2)肾移植基本知识的教育。向病人介绍器官配型知识、讲解肾移植的过程、排斥反应类型、免疫抑制剂的作用、术后的饮食结构等。讲解排斥反应的常见症状,如移植肾肿痛、发硬、体温升高、尿少,讲明排斥反应是大多数患者不可避免的,但只要积极治疗就会逆转。讲解常用免疫抑制剂的副作用,如强的松、硫唑嘌呤、环孢A,骁悉,普乐可复,雷帕鸣等。有的需终生服用,不能因药品价格问题而随意增量和减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那些经济困难、移植迫切的患者,要做好家属及患者的思想工作,取得家庭支持,减轻患者的焦虑。 (3)床上排便、排尿的教育。有目的的指导病人在床上排便、排尿,可有效的预防尿路、肠道梗阻。 (4)有关各项检查的教育。向患者讲明术前检查的必要性,使其能承受由各项检查而带来的痛苦。 2.2 术前准备 1.按肾移植手术前常规护理。 2.做好心理护理,向患者讲清手术性质及术后注意事项,了解患者病情及生活习惯指导患者学会床上大小便,以利术后护理。 3.做好与家属和单位的详细谈话,并做好记录。 4.术前除做好常规检查外,还应做好尿肌酐、尿素氮、供血者血型、PRA、淋巴细胞素试验HL-A位点配型等。 5.术前1d给少渣饮食。 6.备皮 因需将异体肾置于患者骼窝,故术前备皮范围要大,上界为胸前剑突下水平线,下界达大腿中段,术侧至腋后线,对侧到腋前线,剃净阴毛。 7.术前给服硫唑嘌呤,5mg/kg体重,或者骁悉1G口服,以做抗排斥准备。 8.患者送手术室时,带入药品包括:甲泼尼龙、地塞米松、呋塞米、甘露醇、白蛋白10g,葡萄糖酸钙,双J管,备齐病史及各项化验报告。 9.做好病房清洁消毒工作,病房彻底清洁后,用乳酸或甲醛溶液+高锰酸钾熏蒸消毒,准备好消毒床单位及一切用具,包括血压表、听诊器、量杯、日表、消毒引流瓶、便器、痰杯、坐浴盆等。 3 术中监护 手术室护士必须了解患者因尿毒症所致的病理变化、术前病情、手术方式以及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才能在配合时做到心中有数,有条不紊。 3.1 加强输液管理 严格控制葡萄液的输注,不过于限制电解质溶液的补充。及时补充失血,确保患者手术中安全。 3.2 保持体温,促进移植肾尽早泌尿 低温不但影响病情稳定,还直接影响至移植肾功能的顺利恢复,应重视术中对患者的体温监测。 术后护理: 1.按一般外科护理常规,特级护理及麻醉后常规护理。 2.了解患者一般情况,手术经过,尿量多少,补液量及补液速度、激素用量等,并及时执行各项术后医嘱。 3.术后2d内每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各1次,平稳后每2h测量1次,记录每小时尿量、颜色。 4.术后第一个24h内补液原则:排尿量<200ml/h时,应控制补液速度;排尿量为200~500ml/h时,补液量等于尿量;排尿量>500ml/h时,补液量为尿量的70%,补液种类为5%葡萄糖与乳酸林格液各50%,两者交替使用,以缩短多尿期。 5.取平卧位,移植侧下肢屈曲15度-25度,减少切面疼痛、手术血管吻合处张力,以利愈合。 6.术后肠蠕动恢复,肛门排气后,给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易消化的软食,鼓励患者多饮水。 7.观察切口渗血情况及有无外科并发症(切口出血、血肿、尿瘘、淋巴瘘、肾破裂等)如渗血至敷料外要报告医师,及时更换,保持局部清洁干燥,腹带要高压灭菌后使用。 8.准确记录24h出入水量,饮食情况及计算蛋白质含量。 9.每日早、晚各测体重1次,并记录。 10.应用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时,注射部位要严格消毒,并保持皮肤清洁干燥。 11.移植同侧下肢避免过度屈曲,并禁止作静脉注射。 12.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呼吸道感染,鼓励患者作深呼吸,痰液粘稠者,给予雾化吸入。 13.移植后1个月内,应重点观察急性排斥发生。注意防止感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加强病室消毒隔离,注意口腔卫生。 消毒隔离常规: 1.病室门、窗、桌椅及一切用具等,每日用消毒液揩擦,地板每日用消毒液拖擦1次,平时保持干燥,避免真菌生长。室内每日用紫外线照射3次,每次30min。每月作空气培养1次,如发现有致病菌生长,应立即作病室彻底消毒。 2.严格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带菌者不宜参加工作。工作人员进入病室前,应换好隔离鞋,再用含500msg/L聚维酮碘溶液洗手,然后带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每接触一个患者,都应用消毒液洗手。如带菌者必须对患者做检查,应戴2只口罩。每病室准备洗手液1盆,每日更换1次,隔离鞋每日用消毒溶液浸洗1次。 3.患者衣裤、床单等,均需高压灭菌后使用。移植后1个月内,每日更换1次,如有污染或潮湿,应立即更换。 4.每一位患者备用1套口表、血压表、听诊器、便器、量杯等,不得交叉使用。患者食具均需煮沸消毒。 5.每日行口腔护理2次,每次食后用1:5000呋喃西林溶液漱口,每次大便后用高锰酸钾坐浴。 6.留置导尿瓶每日更换1次,操作时带好无菌手套。女患者每日行会阴护理2次。 7.移植后1个月内家属不允许携带物品至病室。如两人合居一室,应做好床边隔离,以免交叉感染。 8.患者如需外出检查、治疗等,需穿好隔离衣,戴好帽子、口罩。 排斥的观察及护理: 1.主诉有腹胀、关节酸痛、畏寒、疲倦、头痛等,应加强观察,上述症状往往是排斥的先兆。 2.体温升高往往表现为突然发热或清晨低热后逐渐升高,应增加测量体温的次数。 3.体重增加每日测2次体重,若连续升高应考虑排斥的可能。 4.尿量减少若尿量减少至原来的1/3时,应警惕排斥的发生。 5.体征每日检查移植肾,注意有无肿胀、质地变硬、压痛等,如有异常,可作超声波检查。 6.化验检查主要观察血肌酐、尿素氮有无上升,内生肌酐清除率有无降低,尿蛋白定量有否增高,T细胞亚群等。 7.同时应仔细进行体格检查及注意各种培养结果,以区别有无感染存在。 移植后急性肾衰的护理: 肾移植后急性肾衰时病情危重,尿毒素及水分不能排出体外,要靠透析渡过肾衰期。免疫抑制剂药物要减量应用,并注意预防全身及切口局部并发症。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预防并发症 (1)尿色清时应及早拔除导尿管,经常督促患者排尿,女性患者做好会阴护理,以防尿路感染。 (2)保持皮肤粘膜清洁。每日做口腔护理2次,每次食后用1:5000呋喃西林溶液漱口,早、晚刷牙,定期做痰培养,根据菌株对症治疗。 切口护理:换药前先洗手再戴手套,切口敷料保持清洁干燥,腹带每日更换1次,如渗出多时,应及时更换。预防褥疮发生。 预防肺部并发症,注意保暖,鼓励患者咳嗽、排痰。 2.详细记录24h出入量 (1)少尿期:应严格控制入水量,补液速度要慢,以防心衰发生。给高热量、高维生素、高脂肪、低盐或无盐饮食,并忌含钾药物及食物(如蘑菇、橘子、山植、马铃薯等)。 (2)多尿期:根据尿量补足液体及电解质,以防脱水及电解质紊乱。 3.每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平稳后每4h测1次。若脉搏细速或有早搏,心率增快,提示有高钾血产生,应立即做心电图证实,并报告医师及时处理。 4.注意营养急性肾衰患者处于高分解代谢状态,由于高价蛋白质可以减少患者自身蛋白质的分解,故应补充高生物价蛋白质,如鸡蛋、乳类,如不能经口摄入可静脉滴注人体白蛋白及血浆,以纠正低蛋白血症,应计算并记录每日摄入蛋白质的量。 5.控制高血压,限制水、钠的摄入,应用降压药。 6.观察排斥。 7.移植后出现急性肾衰少尿或无尿,一般在术后24~48h即开始作腹透或血透。4.2并发症的护理 4.2.1排斥反应:排斥反应是肾移植失败的主要原因。根据其发生急慢可分以下类型:(1)超急性;(2)加速性;(3)急性;(4)慢性。急性排斥反应是临床上最常见的一种以细胞免疫反应为主的排斥反应,大多数情况是可以逆转的,主要表现为:植入肾肿大、发热、不适以及血压增高、尿量减少、关节酸痛等。慢性排斥反应多发生于肾移植术后数月或数年,表现为慢性肾功能损害。为了早期发现排斥反应,护士应经常注意患者的尿量、主诉及各种检查结果。应用环孢霉素A以来,排斥反应变得越来越不典型或症状较轻,患者术后自觉症状较少,主要依据尿量减少及血肌酐上升发现排斥反应。 4.2.2 多尿期的并发症 (1)水肿 病人首先表现为球结膜水肿,下肢水肿首先从足部、开始。这时要控制输液速度,让排出量大于输液量,必要时可应用强心剂。 (2)水中毒 主要症状为"三肿一多":脑水肿、肺水肿、球结膜水肿、分泌增多。此时应严格控制输液速度,根据血钾、钠、氯补充电解质,强心利尿。 (3)脱水 主要症状为"三陷一低":眼球凹陷,皮肤无弹性,静脉萎缩,血压下降,此时要加快补液速度,促使进量大于出量。 4.2.3感染 肾移植术后感染是患者致死最常见的原因,病死率高达40%~78%2.近年来,由于组织配型的进展,减少了免疫抑制药物剂量,预防性应用抗生素,以及对反复发生的严重排斥反应者采取了较积极的摘肾保命原则,使感染引起的病死率有明显下降。尽管如此,感染仍是引起肾移植患者死亡的首位原因,其中以肺部感染和败血症的病死率最高。因此尤其应当对患者采取严密的保护性隔离措施及无菌技术操作。 4.2.4出血:是最早出现的并发症之一。表现形式有渗血、移植肾自发性破裂、移植肾血管破裂。原因是多方面的,临床上患者突感移植肾区剧痛,也可出现膀胱刺激征、失血性休克、移植肾区隆起、局部压痛、反跳痛等体征、主要预防护理措施为积极防治,观察急性排斥反应,防止急性肾衰,保持术后导尿管通畅,加强生活护理,保持大便通畅,积极防治感染及尿瘘等并发症。 4.2.5高血压5:高血压是肾移植术后常见的并发症。对顽固性高血压的治疗,首先采取非药物疗法,如减轻体重,控制钠的日摄入量在2克以内。慢行、散布等锻炼也有助于体重减轻。其最终目标是: (1)把血压降到140/90mmHg以下,并对肾功能进行监测; (2)避免血压大幅度升降,不然可导致肾外器官灌注不足; (3)避免药物互相干扰; (4)尽可能减少新陈代谢和电解质失调;(5)保持一种免疫抑制性生活规律。
中国即将发布脑死亡判定标准有助维护死者尊严中新社北京四月二日电(记者曾利明)记者今天从国家卫生部获悉:由该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制定的《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修订稿)》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成人)(修订稿)》将在近日发布。 卫生部专家称,该标准将规范脑死亡的判定,有助于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和死者尊严。 据透露,两个文件规定了脑死亡判定的先决条件、临床判定、确认试验和判定时间等,明确了判定三步骤:脑死亡临床判定,脑死亡确认试验和脑死亡自主呼吸激发试验。三步骤均符合判定标准才能确认为脑死亡。 专家指出,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脑死亡判定的先决条件是昏迷原因明确;如原发性脑损伤引起的昏迷,包括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继发性脑损伤引起的昏迷,主要为心跳骤停、麻醉意外、溺水、窒息等所致的缺氧性脑病。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同时要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据知,北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受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委托,通过五年临床实践与验证,对脑死亡判定的可行性和安全性进行了深入扎实的研究,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建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在在临床应用上述判定标准时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操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中国提出脑死亡概念始于一九八六年,二00三年《中华医学杂志》等医学杂志刊登了卫生部脑死亡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制定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受到医学、法学、伦理学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完)
活体供肾者的评估(阿姆斯特丹论坛指南)背景资料:2004年4月1-4日肾脏移植内科和外科医师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参加“活体肾脏供者管理”国际论坛。参与者包括来自非洲、亚洲、欧洲、澳洲、北美洲和南美洲40多个国家的100多位移植专家和领导。最后形成论坛文件;“关于活体肾脏移植管理的数据和医学指南”。“活体供肾者筛查”为其中的部分内容。供肾者评估:捐献之前,活体供肾者必须接受完整的医疗和社会心理的评估,接受详尽的知情同意书,以便在充分理解所获得消息的基础上完全自愿地做出决定。对所有供肾者都应进行标准的检查以保证其安全。可接受的捐肾者的肾功能:对所有潜在的捐肾者都应做GFR检测。可采用以肌酐的公式来评估GFR,但是肌酐清除率(以24h尿计算)可能低估或高估肾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者的GFR。GFR≤80ml/min或者低于正常人2个标准差[根据年龄、性别、和校正后BSA(1.73/M2)]的供者通常被排除在捐献者之列。尿蛋白分析:24小时尿蛋白≥300mg是捐献的禁忌症。 微量蛋白尿可能是确定肾脏疾病更可靠的标记物,但是它作为肾脏捐献国际评价报纸的价值还没有得到确认。尿中血细胞分析:除非进行了尿细胞和全面的泌尿系统检查,否则持续镜下血尿的供者不应考虑捐献肾脏。如果排除了泌尿系统恶性肿瘤和结石,可行肾脏活检来排除肾小球疾病,例如:IgA肾病。尿路感染:供者的尿在捐献以前应该是无菌的。无症状菌尿应该在捐肾前被治疗。 在被提议的捐肾时间内出现脓尿和血尿是捐献的禁忌症;不能解释的脓尿或血尿必须进行腺病毒、结核和肿瘤的相关检查。泌尿系统结核和肿瘤是捐肾的禁忌症。尿路结石:若满足下述条件,曾有无症状单个结石病史的供者也可捐献肾脏: 无高尿钙症、高尿酸血症或者代谢性酸中毒、无胱氨酸尿症或者高草酸尿症; 无尿路感染;CT未显示多发性结石或者肾钙盐沉着。 若满足下述条件,目前患有无症状单个结石病史的供者也可捐献肾脏: 供者既往或现在患有单个结石,且满足上述标准: 结石≤1.5cm或可在移植手术中被取出。既往曾患有结石的患者如有下述情况不适宜捐献肾脏:X线上发现肾钙盐沉着或者双侧肾结石。结石类型复发率高,难于预防。高血压:动态血压监测BP≥140/90mmHg者通常不被接受为供肾者。推荐采用动态血压监测来测量血压,尤其适用于年龄较大(≥50岁)和/或在诊室测定血压升高的供肾者。某些容易控制的高血压患者,若符合其他定义标准,例如年龄≥50岁、GFR》≥80ml/min以及尿蛋白排泄量≤30mg/d,属于捐肾后发生肾脏疾病的低风险组,可以被接受为供肾者。对高血压供肾者内科医生应进行规律随访。肥 胖: BIM≥35kg/m2者不应鼓励作捐献,特别是合并有其它疾病时。应当鼓励肥胖者在捐肾前减肥,如果伴发其他疾病应建议其不要捐肾。应当告知肥胖者相关的近期和长期风险,尤其是存在伴发疾病时。对所有活体器官捐献者都应进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教。血脂异常:血脂异常应与其他危险因素一起包含于对捐献风险的评估中。单纯血脂异常不应作为排除标准。糖尿病:有糖尿病病史或者至少2次空腹血糖≥126mg/dl(7.0mmol/L)或者OGTT试验2小时血糖≥200mg/dl(11.1 mmol/L)的供者不应该捐献肾脏。确定心血管系统的风险:根据美国心脏学院/美国医院协会标准将增加围手术期心血管风险(非心血管类手术)的临床预测指标分为三种类型:显著增加风险、中度增加风险和轻度增加风险。所有显著增加风险的预测指标包括不稳定性冠脉综合征、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明显的心律失常和严重的心脏瓣膜病,都是活体捐肾的禁忌症。大部分中度增加风险的预测指标包括轻度心绞痛、陈旧性心梗、代偿期或早期心功能不全、糖尿病、也都是活体捐肾的禁忌症。轻度增加风险的预测指标包括年龄、心电图异常、非窦性心律、心功能减低、卒中史或者未控制的高血压,应因人而异地加以考虑。恶性疾病:有下列恶性肿瘤病史的人群通常被排除于捐肾者之列: 黑色素瘤、睾丸癌肾细胞癌、绒毛膜癌、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支气管肺癌、乳腺癌以及单克隆丙种球蛋白血症;若满足下述条件,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的人群可以考虑捐献:既往对恶性肿瘤的治疗并未降低肾功能储备或者并未增加供者终末期肾病的风险。既往对恶性肿瘤的治疗并未增加肾切除的手术风险。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的人群通常被排除在捐肾之列。除非满足以下条件:所患特定的癌症是可以治愈的。并且肿瘤潜在转移的危险能够合理地被排除。活体非亲属供者:现有的数据显示,缺乏HLA配型并非是限制活体供肾的理由。无血缘关系的供肾移植可以获得与有遗传关系但HLA与受者不相同的家庭成员,如:父母、子女或同胞相同的效果。戒烟与戒酒:根据外科择期手术的要求,建议至少应在捐肾前4周戒烟。根据DSM-3所定义的停止酗酒:每天饮用酒精超过60mg,并持续超过6个月的供肾者应停止酗酒至少4周以减少已知术后并发症的发生。肺功能的评估: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是评估风险的最重要部分: 有相关的危险因素如慢性肺疾病、否则对可能的供肾者不需要常规进行术前肺功能测定(PFT);FEV1≤70%、或者FVC≤预测值的70%、或者FEV1/FCV≤65%的患者术后发生肺部合并症的风险增加。发表于Transplantation2005;79:S53-S66。
近日,本报报道了21岁农村女孩王静捐出肾脏挽救患有尿毒症的父亲王玉文的事情。在看到希望的同时,一家人也再次陷入了困境:换肾手术成功了,可今后的治疗费仍让人发愁;借来的几万元钱只剩下3000多元了。 2月25日上午11时,记者再次来到济南军区总医院。主管的王绪雷副主任医师告诉记者,肾脏移植手术比较成功,目前王静已经脱离危险期,王玉文还在恢复中。 记者了解到,尽管移植成功,王玉文出院后仍需要终身服用抗排斥药物,一年的费用大概要2万元左右,对于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压力非常大。 “看病的钱都是亲戚们帮着凑的,总共还不到4万元,现在只剩下3000多元。”王静的母亲郭淑华说,家里只有几亩地,丈夫生病前在聊城一家宾馆干临时工烧锅炉,一个月也只有五六百元的收入。郭淑华告诉记者,儿子还在服役,到现在也没告诉他父亲生病的事情,就是不想让孩子分心。 报道见报后,不少热心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能捐款救助这对坚强的父女。谨以此报道呼吁全社会对供肾的人群提供关注!!!
尿毒症是一种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常见疾病,如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患者会短期内全身衰竭而死。目前尿毒症的主要治疗手段包括人工肾(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及肾脏移植。目前公认肾移植是治疗该病的最佳选择。随着我国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善和人们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尿毒症患者要求做肾移植手术,但由于肾脏来源等多方面的限制,我国每年只能完成1000余例尸体供肾肾移植,也就是只有大约1%的患者最终能够进行移植,为了一个合适的肾源,有些患者甚至要等待两、三年以上。国外亲属活体供肾非常普遍,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总体存活率明显好于尸肾移植。而在我国,由于受传统思想、文化水平、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教育宣传不足,国民对亲属供肾缺乏了解,所以此项治疗在国内尚未普遍开展。受者的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均可作为候选供者,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即可。每个人有两只肾脏,正常情况下一只即可维持生命。当亲属患上尿毒症以后,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奉献伟大的爱心,让自己的器官在亲属体内继续存活,生命得以延续,对患者而言不亚于获得重生。事实证明,健康供肾人群在捐献一只肾脏后,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无重大影响,术后很快可以康复出院,重返工作岗位。对于受者而言,由于亲属关系的先天性的“相容性”,接受器官后一般1-3天肾功能即可恢复正常,排斥反应轻,肾功能恢复快,抗排斥用药量相对较少,根据具体情况可逐渐过渡到停药,从经济上减轻了家庭及社会的负担,而且药物不良反应轻,肝、肾功损害小,近期及长期效果均明显好于尸体肾移植。近来我们进行了百例以上亲属活体供肾肾移植,效果理想。如果亲属能够提供肾源,使得患者及时进行肾脏移植,可以节约在等待供肾期间透析费用。因此在当前供肾来源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应积极提倡亲属供肾。专家认为亲属供肾移植对供肾者健康无重大影响,受者术后恢复快,副作用少,实为治疗尿毒症的理想选择。
腹腔镜手术在泌尿外科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并被患者逐渐接受。目前我们采用腹腔镜技术可进行活体供肾摘取术,离断肾盂成形术,肾蒂淋巴管结扎术治疗乳糜尿,肾切除术,肾上腺腺瘤切除术,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肾盂输尿管切开取石术等等。泌尿外科腹腔镜手术具有损伤小、术后恢复快和住院时间短等优点,有良好的临床应用前景。但是应严格掌握适应症,不要盲目追求。
亲属活体肾脏移植手术需要提供必要的手续。如果想要进行此项手术可以联系后索取。
1:肿瘤相关巨噬细胞与肿瘤血管形成。国外医学-肿瘤学分册,2000,27(2):20-212:膀胱移行细胞癌肿瘤血管形成的定量试验。前卫医药杂志,2001,18(4):270-2713:浸润性膀胱癌组织中肿瘤血管形成与淋巴结间的关系。中华中西医杂志,2001,2(9)800-2014:微血管密度判断膀胱良恶性肿瘤的临床意义。山东医药,2001,41(17)26-275:隐睾症治疗,中国临床杂志,2001,41(17)6:膀胱移行细胞癌中巨噬细胞分布的免疫组织化学研究,中华泌尿外科杂志,2002,23(7) 4127:BCG联合IL-2与丝裂霉素C灌注防治浅表性膀胱癌术后复发的比较,医药导报2002,21(9)8: 经输尿管镜治疗输尿管结石合并息肉(附7例报告),实用医药杂志2003,20(8)5859: ESWL在泌尿系结石治疗中的应用 山东医药 2002,42(11)6010:Rh血型阴性尿毒症患者接受Rh阳性亲属活体供肾移植一例.中华器官移植杂志.2003,24(3)15911:肾移植术后输尿管梗阻11例报告临床泌尿外科杂志2004,19(6)372-312:临床移植耐受的研究进展.实用医药杂志 2005,22(2)72-73